江苏省药理学会理事长 王广基院士
近年来我国吸引了一大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精尖新侨人才回国创新创业,许多新侨企业在渡过孵化期进入成长期之后,面临诸多困难,亟需进一步扶持发展。
一、成长期新侨企业面临的主要困难
企业扩大生产融资难。新侨企业进入成长期后,随着企业业务的拓展,企业进行扩大生产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此时,由于进入股票、债券等资本市场的门槛较高,企业很难通过资本市场公开筹集资金;限于企业创办时间短、资产信誉度低、缺乏符合抵押担保条件的固定资产等,从银行贷款难度也比较大;其他民间资本投资公司虽然也可以帮助融资,但此类市场发展尚不成熟,且融资成本较高,企业由此融资的成功率较低。融资难的问题,已成为成长期新侨企业发展壮大的最大瓶颈。
企业持续研发保障难。新侨企业初创时,研发工作很大程度上都是依赖本人当初求学、工作时所在国的相关大学或科研机构。企业进入成长期后,随着研发规模的扩大和创新要求的提高,原有的渠道在时效性、经济性上都逐渐不能满足需求。如,有些企业材料类研发对检测设备的依赖度非常高,在无法依靠海外的同时,靠公司自身配备相关实验设备也不经济、不现实。此时,如企业所在地高校、科研机构等能开放相关科研设施设备,就能有效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和管理成本,但目前此类渠道还不是很畅通。
企业深度融入当地社会难。新侨人才在海外学习、工作、生活多年,对国内相关环境不够熟悉。如,新侨人才回国大多以个体或小团体形式,对所在地风土人情和生活习俗了解不深、融入不够,内心易缺乏温暖感;对企业所在地投资政策不够熟悉,企业单独聘请律师和高级财务人员成本又太高,致使企业进入成长期后常常面临许多法律和税务等问题的困扰;对国内上下游产业行情不了解,人脉少信息来源渠道窄,企业整合利用相关资源的成本相对就较昂贵。
二、支持成长期新侨企业发展的建议
1.建议筛选优质成长期新侨企业进行精准扶持。建立健全企业发展评估机制,采取差别化的扶持政策,既要对优质成长期新侨企业“雪中送炭”,也要防止个别“僵尸”企业钻优扶政策的空子。研究制定成长期新侨企业专项扶持措施,对已经步入快速发展轨道且有较好市场前景的成长期新侨企业,要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并明确资金使用的范围、条件、监督管理等事项,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要降低成长期新侨企业通过股票、债券等进行融资的门槛,创新优质成长期新侨企业融资的担保机制和信誉评估标准,为成长期新侨企业进行间接融资创造便利。
2.建议进一步鼓励企业与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合作。针对新侨对地方环境不够熟悉、融入不深的特殊性,政府应主动牵手当地高校和科研机构与成长期新侨企业合作,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成果的转化,降低新侨企业产品研发成本。政府要发挥掌握强大信息的优势,系统收集整理企业科研需求和高校及科研机构的科研能力、相关政策等,有条件地开放查询,为解决好新侨企业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创造条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大执法力度,为新侨企业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科研合作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要从财税政策上鼓励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开展科研合作,提高双方合作意愿,促进政府、高校和科研机构、新侨企业多方共赢。
3.建议扶持发展为成长期新侨企业服务的市场中介组织。大力发展经济成分多元化、组织类型多样化、服务功能全面化、活动方式法制化、系统运行网络化的市场中介组织,支持和鼓励中介机构面向广大成长期新侨企业提供财务指导、法律服务、检测认证、人力资源、工业设计、管理咨询、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质优价惠的服务。要优先发展财税服务方面的专业中介机构,能够为成长期新侨企业提供代理记账、财税申报、财务咨询、审计鉴证等方面财税服务,帮助企业健全财务制度,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要建立健全中介组织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市场中介组织行为、保障市场中介组织健康发展。
4.建议发挥侨社团的独特作用帮助引导新侨融入当地社会。发挥侨社团联系范围广、纽带作用强、工作方法活、活动空间大等独特优势,大力推进基层侨社团建设,扩大基层侨社团联系和服务面,为回国创业新侨提供更多更优质服务。推动在海归人才相对集中的地区或创业园区,广泛成立海归(新侨)人才联谊会、侨商会等团体,定期组织商务、联谊等活动,为新侨人才搭建创业信息、生活情感等方面交流的平台。发挥侨社团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组织引导新侨加强与党和政府及当地企业、群众等的交叉联系,增进相互了解,促进新侨全面融入当地社会,为新侨创业创造拴心留人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