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7年度学会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江苏省药理学会
苏药理(2018)第1号

关于表彰2017年度学会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我省药理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开创新常态下药理学科新局面,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经江苏省药理学会各专委会和秘书处民主推荐,决定授予周玲玲、周雪妍、洪浩、卞慧敏、钱亚云、李新宇同志为江苏省药理学会先进工作者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取得更大进步。全省药理科技工作者要向先进学习,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奋发有为,开拓创新,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作出更大贡献。

江苏省药理学会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