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省 “双创计划”申报开始啦!

                                          2016年江苏省 “双创计划”申报开始啦!

 

一、项目类型

 

2016 年省“双创计划”包括双创人才、双创团队和双创博士三个项目。

1 . 双创人才

双创人才项目分为创业、企业创新、高校创新、科研院所创新、卫生创新、文化创新、高技能创新等 7 个类别。

2 . 双创团队

双创团队项目分为科技、战略性新兴产业、软件和互联网、教育、现代农业、服务外包、卫生、诺贝尔奖获得者、外国院士、“千人计划”研究院等 10 个类别。

3 . 双创博士

双创博士项目分为创业、企业创新、企业博士后、县级医院创新、世界名校、科技副总、产业教授指导博士等 7 个类别。

 

 

二、资金支持

 

1 . 资金支持

对入选的双创人才,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 50 万元或 100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其中用于补助个人的不得低于3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已获得省“双创博士”或“江苏特聘教授”资助的,在原资助基础上补足至 50 万元或 100万元。

对入选的双创团队,在已获得各相关主管部门给予 300万元-3000 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基础上,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 300 万元-800 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其中用于补助团队成员的不得低于 3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如属世界一流水平的双创团队,或属由省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省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急需引进的团队,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方式,给予特别支持。

对入选的双创博士,除科技副总类外,其他各类两年内省级财政给予 15 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其中用于补助个人的不得低于 50%(产业教授指导博士类不低于 3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科技副总类,由省级财政给予其派出单位 5 万元/人的一次性资金补助。

2.项目推荐

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优先推荐申报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333 工程”等计划,优先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推荐融资项目,享受我省各地、各部门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3.配套服务

按照国家、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工作条件、签证、落户、医疗、保险、税收、配偶安置、子女入学、驾照转换等方面支持与服务。

 

三、申报受理

 

1 . 双创人才

各市人才办受理创业类(除文化创业外)和企业创新类,省教育厅受理高校创新类,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受理科研院所创新类,省卫生计生委受理卫生创新类,省委宣传部人才处受理文化创新类(包括文化创业),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受理高技能创新类。每人限申报一类。

2 . 双创团队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受理科技类,省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处受理战略性新兴产业类,省经信委受理软件和互联网类,省教育厅受理教育类,省农委受理现代农业类,省商务厅受理服务外包类,省卫生计生委受理卫生类,省人才办受理诺贝尔奖获得者类、外国院士类、“千人计划”研究院类。每个团队限申报一类。

3 . 双创博士

省人社厅专家和国际合作处受理创业类(含世界名校类中创业的)和企业博士后类,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受理企业创新类(含世界名校类中到企业、科研院所创新的),省卫生计生委受理县级医院创新类(含世界名校类中到

医院创新的),省教育厅受理世界名校类中到高校创新的和产业教授指导博士类,省科技厅条件处受理科技副总类。每人限申报一类。

以上各类,除市人才办直接受理的外,其他类(不含省部属事业单位)在市相关部门报送省主管厅局前需经各市人才办审核同意。

各市人才办和省相关主管部门通过资格初审、基本条件评价、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等程序提出初审推荐意见。

 

 

四、申报要求

 

2016 年省“双创计划”各类项目通过“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申报系统”(http://www.jsrcsb.cn)进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各类相关材料须在网上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数码照片。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须从申报系统中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创新创业计划书(内容纲要可从网上下载)和证明材料,签字盖章后交各受理单位。申报人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 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