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科协发〔2015〕138号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高校科协,各省辖市科协: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 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协及所属科技社团科技服务职能的意见》要求,持续提升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以下简称省级学会)服务科技创新、服务政府社会、服务科技工作者以及自我发展能力,根据江苏省科协“九大”相关工作部署,以《江苏省科协关于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计划实施方案(试行)》(苏科协发〔2013〕53号)和省科协、省财政厅《关于深入实施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通知》(苏科协发〔2014〕178号)为基本依据,2015年度主要面向省级学会继续组织实施“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计划”(以下简称“提升计划”),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和申报要求
(一)申报类别
2015年度江苏省科协“提升计划”项目分为综合示范学会、服务科技创新、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科技思想库基地、学术创新、精品科技期刊及优秀学会网站等7个类别,共369个项目。详见表1。
表1:2015年度江苏省科协“提升计划”项目分类一览表
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数量 | 单项预算 | 各类别
项目预算 |
||
1 | 综合示范学会 | 一等奖 | 10 | 50万 | 1200万 | |
二等奖 | 10 | 40万 | ||||
三等奖 | 10 | 30万 | ||||
2 | 服务科技创新 | 协同创新服务示范基地 | 10 | 20万 | 200万 | |
科技服务站 | 100 | 4万 | 400万 | |||
首席专家(工程师) | 100 | 2万 | 200万 | |||
3 | 承接政府转移职能 | 20 | 2万 | 40万 | ||
4 | 科技思想库基地 | 10 | 5万 | 50万 | ||
5 | 学术创新 | 70 | 2万 | 140万 | ||
6 | 精品科技期刊 | 24 | 2万 | 48万 | ||
7 | 优秀学会网站 | 5 | 2万 | 10万 | ||
合 计 | 369 | 2288万 | ||||
(二)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1、综合示范学会项目的申报单位须是省科协所属学会;精品科技期刊项目的申报单位须是江苏省级科技期刊的主办单位;科技思想库基地项目的申报单位须是省科协所属学会、省高校科协和省辖市科协;其它项目的申报单位须是省科协所属学会和省高校科协;
2、省级学会作为申报单位2014年度必须经省民政厅年检合格;
3、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往年参与“提升计划”获省科协认定并已验收的项目全部合格;
4、诚信记录良好,往年参与“提升计划”过程中无弄虚作假、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等不良行为;
5、项目分类别具体申报资格要求详见附件中相关规定说明。
(三)限项规定
1、“协同创新服务示范基地”、“科技服务站”和“首席专家(工程师)”三类项目不得重叠申报,即在一个服务点上每个申报单位只能针对三类项目中的一类申报1个项目;
2、一位专家针对不同服务点分别申报“首席专家(工程师)”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项,一个服务点针对不同专家分别申报“首席专家(工程师)”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项;
3、申报学术创新项目时一个单位可同时申报其中多个子类项目,但每个子类项目一个单位最多可申报1项;
4、任何往年已获省科协认定的“计划”项目不再参加今年的申报。
(四)项目限期与考核
“协同创新服务示范基地”、“科技服务站”和“首席专家(工程师)”三类项目实施周期从认定生效之日起计算为期1年,实施期内项目须接受中期评估和考核验收,实施单位在中期评估时须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并接受现场抽查,在考核验收时须提交项目总结并接受相应检查。考核组将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成效给出考核等级,考核不合格项目将追回项目资金并记入不良履约记录。
学术创新项目完成时间为2015年1月1日—11月20日,2015年11月21日—12月31日举办的学术活动,可申报下一年度学术创新项目。
二、评审方式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75号)相关规定,为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本次申报项目全部由第三方机构评审。
三、申报方式、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所有项目通过登录项目管理系统填写《申报书》并递交纸质版《申报书》及附件进行申报。
申报分三个时段,分别为:2015年8月20日至9月25日,2015年11月11日至30日,2015年12月11日至31日,详见表2。
表2:2015年度江苏省科协“提升计划”项目申报时间
申报项目 | 申报时间 | 备注 |
协同创新服务示范基地 | 2015年8月20日至9月25日提交电子版《申报书》及附件;纸质版《申报书》由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生成(与电子版必须完全一致),一式两份经单位盖章后于2015年9月30前递交。 | 2015年9月25日24:00时关闭项目管理系统 |
科技服务站 | ||
首席专家(工程师) | ||
精品科技期刊 | ||
优秀学会网站 | ||
科技思想库基地 | 2015年11月11日至25日提交电子版《申报书》及附件;纸质版《申报书》由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生成(与电子版必须完全一致),一式两份经单位盖章后于2015年11月30前递交。 | 2015年11月25日24:00时关闭项目管理系统 |
承接政府转移职能 | ||
学术创新 | ||
综合示范学会 | 2015年12月11日至25日提交电子版《申报书》及附件;纸质版《申报书》由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生成(与电子版必须完全一致),一式两份经单位盖章后于2015年12月31前递交。 | 2015年12月25日24:00时关闭项目管理系统 |
申报材料由《申报书》及附件组成,分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电子版《申报书》由各申报单位登录项目管理系统在线填写,登录网址为:http://project.jskp.cn/login.aspx。附件包括项目合作协议、项目相关工作及成果证明等佐证材料。纸质版《申报书》由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生成(与电子版必须完全一致),《申报书》与附件合订成册,一式两份经单位盖章后递交。
精品科技期刊项目纸质申报材料递交至省科技期刊编辑学会,地址:南京市童家巷24号;联系人:陈义;电话:025-83271087,13305197919。
其它项目纸质申报材料递交至省学会服务中心,地址:南京市湖北路85号8楼;联系人:冯建;电话:025-83556160,13813045857。
项目联系人:葛方斌;电话:025-83319802,13770831360,地址:南京市云南路31-1号苏建大厦6楼,邮编:210024。
附件:2015年度省科协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计划项目
具体要求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8月3日
江苏省科协办公室 2015年8月4日印发
附件:
2015年度省科协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
能力计划项目具体要求
一、综合示范学会
支持在服务科技创新、服务政府社会、服务科技工作者及自我发展能力建设方面成绩显著,综合实力突出的省级学会。
申报“综合示范学会”的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
1、是3A级以上(包括3A级)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
2、组织机构健全。有较完整的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
会等组织机构,有较完善的运行、管理和监督机制,鼓励成立监事会,各项规章制度完备;
3、办事机构专职化。有专职秘书长(或专职常务副秘
书长)以及较高素质的专兼职办事机构人员,专职人员占会员总数比例达1-5‰;
4、有独立银行账户,经费独立使用;
5、会员队伍建设规范,会费收缴比例不低于80%,会员人数1万以下的学会本年度发展新会员不少于3%,会员人数超过1万的学会本年度发展新会员不少于2%;
6、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成效显著。已承接有政府转移职能项目或本年度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方面取得突破;
7、上一年度实施“提升计划”方案周密、组织有序、成效明显;
8、上一年度在省科协组织的各项重大活动中表现积极,并圆满完成省科协布置的各项任务。
该项目评审采取基础考核与专家答辩评审相结合的方式,两方面考评各按50%的权重记入综合评价。
2015年度综合示范学会类评审项目总计30项,分为3个等级。其中,一等奖10个,每个预算50万元;二等奖10个,每个预算40万元;三等奖10个,每个预算30万元。
二、服务科技创新项目
此类项目重点支持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面向基层和企业开展规划论证、科技咨询与攻关、科技成果转让消化、科技人才技术引进等服务,以促进地方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项目包含“协同创新服务示范基地”、“科技服务站”和“首席专家(工程师)”3个子项目,申报此类项目须提供项目合作协议、项目相关工作及成果证明等佐证材料。
(一)协同创新服务示范基地
“协同创新服务示范基地”是由某一学会牵头,相关学会、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参与,依托园区建立的为某一产业发展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持的综合服务平台。
申报“协同创新服务示范基地”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
1、申报主体中的团队成员科研能力较强,承担过省级以上科技研发项目;
2、牵头学会主体意识强,参与基地建设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积极性高,基地所依托的各类园区(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科技园区、产业园区、高新技术区)有强烈需求;
3、基地服务领域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政策,一般属于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海洋工程装备、云计算等江苏重点发展的十大新兴产业范畴;
4、基地建设具有较为完善的发展规划和明确的建设目标,并具备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运行机制;
5、基地能充分发挥各参与单位的积极性,实现科研、交流和生产的有效结合,在培养创新型人才以及创新型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方面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6、基地提供的服务科技含量高,在行业发展中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基地所服务产业具有相当规模,园区在这一领域具有较强的自主开发能力和相应的基础与条件;
7、基地的组建须签订协议,协议方至少包括学会、园区及园区所在地省辖市科协,明确参与各方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目标等,协议签订时间不晚于2015年7月31日。
2015年度协同创新服务示范基地类评审项目总计10项,每项预算20万元。
(二)科技服务站
“科技服务站”是以省级学会专家为依托,面向全省有关企业、特色园区、基层医院和农村提供长期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
申报“科技服务站”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
1、站点的建立切实围绕企业及基层一线发展急需解决的关键难题和迫切需求;
2、建站主体与服务对象之间签有协议,双方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服务站能建成为支撑当地乃至我省行业(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转移的重要平台,对同类单位的发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4、须经站点所在地省辖市科协认可。
2015年科技服务站类评审项目总计100项,每项预算4万元。
(三)首席专家(工程师)
省级学会根据我省小微企业、基层医院、农技协或农业合作社等基层单位的科技需求,选派相应的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开展对口服务,形成“首席专家(工程师)”工作机制。
申报“首席专家(工程师)”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
1、服务对象有强烈的技术需求,有一定的基础条件,发展前景好;
2、被选派的“首席专家(工程师)”个人有积极性,有明确的工作目标,提供的技术及其衍生产品科技含量高,对服务对象的发展能起到重要作用;
3、通过双方的有效对接能够实现科研与生产的有效结合,能够在培养创新型人才以及创新型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4、参与双方须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任务和目标等;
5、须经项目服务点所在地省辖市科协认可。
2015年“首席专家(工程师)”类项目总计100项,每项预算2万元。
三、承接政府转移职能
支持学会以科技评估、工程技术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国家、省级科技奖励推荐等科技类公共服务职能为重点,有序推进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打造一批“接得住、管得好,能负责、可问责”的学会群体。
申报承接政府转移职能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
1、承接内容为“科研项目评估、科技成果评价和技术鉴定、科技人才评价、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定、科技奖励、决策咨询和教育培训”等社会化服务职能项目;
2、承接方式为政府职能部门委托、下发文件或签署项目任务书;
3、承接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前;
4、承接要求为有规范的组织、运行和监督机制,公信力强、服务成效好、社会影响力大。
2015年度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类评审项目总计20项,每项预算2万元。
四、科技思想库基地
引导省级学会、高校科协、省辖市科协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迫切需求,积极开展各种形式和层次的决策咨询活动,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意见建议,为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智力支撑。
申报科技思想库基地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
1、有较好的决策咨询工作基础。有专人负责,有一支过硬的专家团队,有一个较为完善的科技思想库建设网络;
2、决策咨询工作成效显著。能定期开展决策咨询和建言献策活动。本单位近两年有一定数量的调研报告和工作成果,有一批专家建言被各级党委政府纳入决策程序,或得到党政领导批示认可,或被党政内刊转载;
3、积极参与省科协科技思想库建设。建有科技思想库信息专题网页,能定期为江苏科技智库信息服务平台和微信推送平台报送相关信息,年均不少于10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与省科协调研课题研究和建言献策活动,及时报送相关研究成果和对策建议,每年以省科协《科技工作者建议》形式上报的高质量专家建议不少于1份;
4、纳入国家级科技思想库试点单位和有配套资金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2015年度科技思想库基地类招标项目总计10项,每项预算5万元。
五、学术创新
支持学会围绕学术科技创新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等开展高水平学术活动,打造学术活动品牌。该项目分为5个子项目。
(一)新观点新学说学术沙龙。为萌芽时期尚未获得学术共同体主流认可的学术思想、理论观点以及学术灵感提供宽松、自由、平等的交流平台;
(二)大型综合学术会议。围绕学科发展前沿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技术需求开展的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学术活动;通过多学科联合协作才能准确研究的交叉性科学问题、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综合性科学问题举办的学术会议,以选题的学科交叉性、跨学科、跨行业为主要特征,鼓励学会之间、学科群之间联合举办;
(三)小型高端学术研讨会。围绕制约学科或专业发展的关键性科学问题、与国家优先发展科技领域相关的难点问题、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问题举办的小型、高端学术交流会、研讨会,以主题前沿性、人员专业性和规模小型性为主要特征;
(四)青年科技论坛。为扶持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学术成长、培养学术带头人和科技领军人才而专门设立的交流平台;
(五)国际学术会议。为跟踪学科发展动态,聚焦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加强国际间学术交流与合作,增加学术国际话语权而举办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
申报学术创新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
1、学术活动选题明确,内容与形式具有创新性,对学科发展、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有积极影响;
2、申报单位是学术活动主办方或主要承办方,且在活动相关领域具有学科或技术优势,活动组织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及主题、专题报告人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
3、项目活动完成时间为2015年1月1日—11月20日,2015年11月21日—12月31日举办的学术活动,可申报下一年度学术创新项目。
2015年度学术创新类评审项目总计70项,每项预算2万元。
六、精品科技期刊
以争先创优为目标,建设一批具有较好品牌效应、较强发展潜力的重点、优势、特色科技期刊,促进省级科技期刊在专业学科领域中综合评价指标不断上升,学术质量与国内外影响力不断扩大,在学科或专业领域的领衔作用不断显现。
申报精品科技期刊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
1、申报单位须是期刊主办单位;
2、期刊主办单位须是江苏省级机构和部门,或省级社会团体;
3、属科技类期刊并已取得ISSN和CN刊号。
2015年度精品科技期刊类评审项目总计24项,每项预算2万元。
七、优秀学会网站
支持学会加强信息平台建设,促进学会将网站建成为传播最新科技知识、发布学科、行业(产业)发展动态和趋势、推荐最新科技成果的重要平台和学会服务会员,服务社会、展现能力的重要载体。
申报优秀学会网站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
1、有专职信息员和网络管理人员,相关管理制度健全;
2、网站拥有独立域名,可在互联网上直接登录访问;
3、网站栏目设置齐全,建有学会会员、专家、刊物等基础数据库,服务学会、服务会员、服务公众作用明显;
4、网站设计新颖,内容丰富,具有学科、行业(产业)特色,信息更新快,点击率高,在业内有较大影响力。
2015年度优秀学会网站类评审项目总计5项,每项预算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