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设区市科协:
根据《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实施办法(修订)》, 现开展2025年江苏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立项计划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各单位可对应申报省级学会资金资助、设区市科协资金资助的托举工程立项计划。
二、立项名额
(一)省级学会
根据2024年度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实施情况,结合省科协所属学会高质量发展考核结果,一类省级学会的立项名额不超过20个,二类、三类省级学会的立项名额不超过10个,四类省级学会的立项名额不超过5个。
(二)设区市科协
设区市科协的立项名额根据各自实际申报,经省科协审核后确定。
三、申报要求
- 各申报单位实施托举工程,应以为处于科研创新“破茧期”的青年科技人才创造平台条件、提供学术资源、助力成长发展为根本目的。
- 各申报单位务必从本单位、本地区、本领域的实际出发,慎重填报立项计划,一经省科协审核通过,不得更改且须严格执行。托举过程中不得出现临时变更或取消资助人数、资助金额的行为。
- 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的资助经费不区分等次。各申报单位须为托举工程设立或自筹相应的资助经费,确保顺利实施。
- 申报单位为省级学会的,必须是省科协团体会员。
四、报送事项
- 填报《江苏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立项计划申报表》(附件1、2)。
- 填报《关于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的意见征询表》(附件3)。
请于2025年2月26日前,将申报表(盖章扫描版1份、WORD版1份)、意见征询表(WORD版1份),发送至邮箱:jskxzrb@163.com。
附件: 1.江苏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立项计划申报表
(省级学会填报)
 2.江苏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立项计划申报表
(设区市科协填报)
 3.关于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的意见征询表
 4.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实施办法
(修订)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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