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药理学会召开社会团体评估工作部署会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省民政厅《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苏民规[2022]3号)等相关政策规定,我学会理事会高度重视并根据学会自身情况,于4月30日在中国药科大学120会议室召开江苏省药理学会5A级社会团体评估工作部署会。本次会议由学会秘书长张琪教授主持。理事长王广基院士、副秘书长周玲玲、王建鲲,秘书处朱萱萱教授、孙阳以及监事会成员张迪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上,秘书处朱萱萱教授根据《江苏省社会团体评估指标(试行)》的指标要求,围绕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依法办会、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五个方面进行详细的解读及分析,同时结合丰富的评估实践经验,重点解读指标的评估标准及要求,就社团在评估准备工作中出现的常见问题提出了相对应的方法,帮助与会人员全面了解并理解各项评估工作的细则。

会议确定了评估工作的负责人,1.党建工作负责人:王建鲲,孙阳;2.依法办会负责人:张琪,周玲玲;3.内部治理负责人:朱萱萱,张迪;4工作绩效负责人:周玲玲,吴丽,许美娟;5.社会评价负责人:孙阳,张琪。于5月30日之前提交秘书处,由秘书处完善提交。

最后,学会理事长王广基院士做总结发言。他对本次部署会的及时开展作出了肯定。他指出此次会议的顺利召开,进一步明确了学会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指标,为接下来的评估工作指明了方向。他强调,本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要全力以赴,认真筹备,充分展示学会丰硕成果,展现学会健康有序发展,为推动学会高质量做贡献!

 

 

 

  江苏省药理学会秘书处张迪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