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药理学会监事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江苏省社会团体章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监事会作为省药理学会监督机构,审议确认学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会费收取的合规性。监事通过参与学会的重要活动,从中发现不足和问题,及时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2年监事会成员列席学会换届会议、理事会议、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秘书长会议等9次会议。每半年召开1次监事会会议,加强监事会成员的理论学习,提高监督水平。
2022年11月17日,江苏省药理学会第四届理事会换届会议在南京召开,监事会成员列席参加,审议各项换届报告,监督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监事会主席的产生办法、选举过程及结果。选举合法合规,公开公正。
监督检查学会财务工作。掌握财务收支情况,并对财务工作及时提出建议。学会财务账目清楚,报销手续齐备,专款专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监督学会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期间,江苏省药理学会党支部组织秘书处党员于2022年10月17日在凤凰台饭店会议室召开学习习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的报告。江苏省药理学会党支部书记王广基院士主持会议,学会各专委会党员代表和民主党派会员参加了学习活动。今后学会将紧密团结以习近平总书记领导的党中央周围,按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的会议精神,为药理学科的发展作贡献。
监事会在全体会员的支持与帮助下,履行章程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能,认真学习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关注学会各项工作,监督学会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在监督力度、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等方面认真履行监事职责,维护广大会员的权益,为学会发展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