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药理学会第十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条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和执行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思想坚定,遵纪守法,在药理学科研、教学、新药研发等领域以及科学传播和推广普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成绩,崇尚科学精神,学风端正,能够恪守科学道德和科研伦理规范,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影响力。热心并积极参与具有奉献及团结协作精神等规定;除中国药理学会江苏省理事指定人选中国药科大学王广基、南京中医药大学胡刚,苏州大学附属医院缪丽燕外;根据中国药理学会江苏省会员数量理事分配名额6名,经中国药理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江苏省换届小组研究决定拟推荐理事:
中国药科大学郝海平、南京大学徐强、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居文政、南京医科大学韩峰、徐州医科大学印晓星、苏州大学张慧灵。
公示期2021年10月24日起至2021年10月30日止,为期7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中国药理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江苏省换届小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地址:南京市童家巷24号 联系人:朱萱萱 联系电话:13951996960。
中国药理学会第十一届理事会江苏省换届小组
2021.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