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药理学会票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票据管理,规范票据的领用、缴销制度,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票据领用、缴销票据时,应点清票据数量(本数、份数),办理票据领用、缴销手续,明确责任。票据员应按规定设置票据登记账簿,规范登账,妥善保管票据领用、缴销凭证,年终装订归档。

二、核销已使用的票据时,票据员在稽核每本票据收费金额、确认款项已解缴及按规定使用票据后给予缴销,在缴销票据时发现问题,票据员要及时向理事长汇报。

三、使用票据收费必须两人以上,一人开票,一人收款,票证按顺序号填写,各联一次复写,字迹清楚,大小金额不得涂改。

四、加强票据管理。发生票据遗失或被盗等,当事人必须将遗失、被盗票据的名称、编号及数量等情况及时向学会理事长汇报,写出书面检查,经有关部门认真审查核实,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核销,遗失、被盗核销的票据应予登记存档以备查对。人为原因造成票据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票据一年清缴一次,收费票据的存根期为五年,存根保存期限到期后,由票据员填制票据销毁表一式三份(秘书长、票据员、会计各存1份),由秘书长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到场核实监督,方可销毁。与票据的领用、缴销有关的凭证、帐册应保留十五年。

六、银行支票的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

3、支票的使用必须登记填写“支票领用簿” ,并详细注明支票种类、领用日期、金额、用途、领用人。

4、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5、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本制度经江苏省药理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理事会议讨论通过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