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学习会计理论,掌握会计业务基础知识,严格履行财务管理制度。
二、根据有关制度,及时认真做好经费、存款及其他各项费用的现金收付、转账工作。
三、遵守现金管理规定,单据不符合规定者,不予报销。
四、日常支出金额在3000元以内(含3000元)由学会秘书长负责审批,超过3000元的支出,须报学会理事长审批。
五、收入现金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六、根据每次会议和活动发生的收支情况,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核对现金库存和银行存款金额。
七、负责发票的购领及开具。
八、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做好现金管理工作。
九、严格执行借款与领取支票制度,不符合手续,不予办理并说明情况。
十、认真保管好各项单据、印章盒钥匙,做好财务保密工作。
十一、积极宣传、维护国家财经制度和纪律,预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拒绝办理违反财务规定的各种结算、报销业务。
十二、负责会员单位的会费收缴,为学会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十三、按时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制度经江苏省药理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理事会议讨论通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