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药理学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标准

(2019年第四届理事会第六次常务理事会通过)

一、专业委员会成员总则条件:

①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②承认并拥护本会的章程,自愿加入本会,并按时交纳会员费。

③以在本专业领域内有较大的学术影响中青年专家为主;

④无不端学术记录;

⑤热心本专业事业,入会后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学术活动

⑥青年专业委员会候选人年龄不能超过45岁。

二、专业委员会成员细则条件:

1、主任委员及副主任委员

①具有高级职称;

②在高等院校及企事业单位以上工作;

③当地学术带头人;

④热心本学会工作

主任委员年龄不超过65周岁,副主任委员不超过60周岁,且能任满一届。

2、委员

①具有中高级职称;

②在高等院校及企事业单位以上工作;

③热心本学会工作;科室骨干技术力量;

④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能任满一届。

    ⑤新增委员年龄一般不宜超过56岁,连任委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