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药理学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标准

(2019年第四届理事会第六次常务理事会通过)

一、专业委员会成员总则条件: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承认并拥护本会的章程,自愿加入本会,并按时交纳会员费。

以在本专业领域内有较大的学术影响中青年专家为主;

无不端学术记录;

热心本专业事业,入会后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学术活动

青年专业委员会候选人年龄不能超过45岁。

二、专业委员会成员细则条件:

(一)主任委员及副主任委员

具有高级职称;

在高等院校及企事业单位以上工作;

当地学术带头人;

热心本学会工作

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且能任满一届。

2、委员

具有中高级职称;

在高等院校及企事业单位以上工作;

热心本学会工作;科室骨干技术力量;

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能任满一届。

    新增委员年龄一般不宜超过56岁,连任委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